红网娄底6月2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6月20日,时刻新闻记者从娄底市国税局获悉,今年以来,娄底市国税局根据国税总局、省国税局的总体要求,结合“三转”工作要求,以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作为深化税收改革的突破口,创新打造了“线索共享、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机制,形成了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
“当前,国税系统监督工作中存主体趋多且职责不清、方式趋杂且频次较高、问责尺度不一且欠规范等现象,这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娄底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直言。如何提升监督质效?该负责人向时刻新闻记者介绍了今年以来娄底市国税局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整合部门、人员和业务构建大监督框架
以“三专”构建大监督框架。一是把职责“专”起来。从以往监督工作运行来看,基层国税系统内具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如有纪检监察、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部门,政出多门,缺乏一个具有独立性和专门性的监督机构。这就导致监督工作中出现分工不明,职责上存在交叉重叠,不利于监督工作开展及出现问题后的追责。对此,娄底市国税局通过调整工作职能对监督职责进行重新明确划分,将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责划归监察室负责。
二是把人员“专”起来。专职才能专责,国税系统内具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大多分散在各个部门,监督力量各自为政,不仅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也造成效率低下,更可能滋生监督部门间推诿扯皮的风气。对此,娄底市国税局把各个部门从事监督职责人员统一调配到监察室专司监督职责。
三是把业务“专”起来。以往国税系统中从事监督工作既懂税务业务又懂监督工作的人员较少,易造成工作中出现随意监督现象。对此,娄底市国税局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鼓励他们参加税收业务精英培训班,报考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国家资格考试。同时,选派县市区局纪检组长、监察室骨干力量参与到娄底全市系统的大监督工作中来,提升综合履职能力,较好地破解了“三转”后专职纪检干部干什么的问题。
以“四整合”确保大监督效能
“大监督”工作体系运行成功的关键是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因此,娄底市国税局通过“四整合”即整合监督职能、整合检查项目、整合人力资源、整合结果运用,力求在提升综合监督效果上求突破。
整合监督职能。出台《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大监督实施办法》,成立大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将政策法规科执法督察职责和财务科内部审计职责划归监察室,更加突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监督主体责任,按照“人随业务走”原则,彻底解决相关职能科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
整合检查项目。通过召开“大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审议并议定各部门提交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实施项目,由“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制定牵头部门,抽调人才库人员组建监督检查工作组,统筹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事项,较好地降低了赴基层监督检查时间、次数和人员成本,提高监督质效。
整合人力资源。组建“大监督”体系人才库,从全市系统集中选拔税务党建、文字综合、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骨干。
整合结果运用。监督工作结束后,通过听取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及时审定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处理,对存在的个性问题分类处理,反馈并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整改到位,较好地实现了“监督一个标准、处理一把尺子”。
此外,大监督格局形成后,娄底市国税局还通过采取规范监督标准、规范监督流程、规范监督问责等手段完善大监督体系,确保“大监督”工作体系责任落实到位。
大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有力推动税收中心工作
娄底国税多名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告诉时刻新闻记者,过去常常三天两头一检查,特别是翻着样重复多次的检查,常常令让他们不堪重负,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监督检查工作少了,重点更突出,效果也更明显。
大监督有效促进了监督质效提升。监督时间缩短,改革后,通过统筹实施四项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工作较之前在时间上缩减了2/3。监督人员大幅减少,改革后,通过统筹实施,娄底市国税局仅需要10人工作便可完成,较之前节约人力成本58%,监督效果也随之成倍增长。
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最终的落脚点还是要贴近、融入并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2017年5月,根据一季度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娄底市国税局全面启动挖潜增收专项督察工作,首批重点督察选取了房地产行业,并在此基础上延伸督察房地产业、建筑业、驾校三个行业,通过主动与地方政府衔接沟通,形成了专项督察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实现了“督察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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