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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警察”抓了小偷之后 竟要求“私了”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陈皓静 吉群芳 编辑:唐韵 2017-06-20 08: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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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6月20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陈皓静 吉群芳)原本是帮助公司客户去寻找被盗的电动车,抓获小偷后却不扭送公安机关,而是提出让对方拿钱“私了”。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欧某、陈某、田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胡某在株洲某通讯公司上班,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给摩托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因工作需要,他经常在车管部门给客户安装GPS定位系统,为方便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胡某得到了一套公安机关协警制服。

  3月26日,胡某接到公司电话称,有一客户的电动车丢失,要他帮助寻找。胡某通过GPS定位系统找到了该车停放处的贺嘉土某停车场,并留在附近观察。胡某认定附近的一小房间内的几人有可能就是偷车人,因对方人多,胡某便打电话给自己的表哥田某和朋友欧某、陈某过来帮忙。4人蹲守至当天晚上20时左右,见被害人罗某离开房间,骑着一辆摩托车到附近小卖部买烟,胡某认为这是个好机会,于是决定上前抓人。

  4人趁罗某走出小卖部之际,胡某穿着协警制服拿着电棍指着罗某,陈某和欧某抓住罗某的手,田某用手铐将罗某的双手铐在背后;接着对罗某进行了搜身,将罗某的手机、手表、钥匙等物搜走,胡某、陈某、田某将罗某带上了田某的车,开往了河边,而欧某则将罗某的摩托车骑往河边。

  在河边,胡某等人对罗某进行逼问,罗某承认所骑摩托车系盗窃所得。当罗某询问胡某等人身份时,胡某自称是“所里的”,并当面让欧某将罗某的摩托车开到“所里”。罗某因不愿意坐牢提出“私了”,胡某等人要求给10000元私了。罗某同意后,胡某等人将罗某由背后铐换成前铐,并让其打电话要钱。罗某通过电话联系其老婆伍某筹钱。在等待伍某送钱的过程中,胡某等人又回到抓罗某的地方将公司客户的电动车骑回。

  27日凌晨2时左右,伍某将房产证抵押借款了10000元后送至约定地点交给胡某等人,随后,胡某等将罗某放走。经胡某分配,胡某分得赃款4000元和被害人手机一台、田某分得赃款3000元和被害人摩托车一辆、欧某分得赃款2000元和被害人手表一块、陈某分得1000元。

  3月29日,罗某报案,民警通过调取胡某等人行动路线上的监控,锁定了田某的车牌信息,于5月11日将5人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陈皓静 吉群芳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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