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分站7月11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彭浪波)昨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人社局创业服务中心获悉,2017年度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启,申报示范项目需要在本月31日前经镇街或院校推荐向县人社局申报。
记者获悉,申报也有一定条件限制。企业需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初创企业;初创企业注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且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企业和法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由自主创业人员担任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其中,对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自主创业人员属于就业重点群体的将给予优先扶持。
根据政策,经确定为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的,由专家评审组综合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自有资金投入等,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扶持。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2015年度、2016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合伙创业,可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扶持。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扶持的,不能重复享受。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进行。
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由工商注册地所在镇街人社服务站或就读高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更多具体规定请关注长沙县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查询。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彭浪波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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