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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宅设计须设雨水截留设施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李丽 2017-07-11 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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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日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进一步细化住宅工程设计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条文共有38条。

  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住宅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均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在执行现有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长沙市住宅工程设计品质。

  其中,《规定》除了要求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一体化集成设计外,还明确要求,自9月1日起,所有住宅工程项目严格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保留原始地形地貌,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留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规定》还明确,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小区,应单独设置人形休闲步道。室外防护栏应采用坚固、耐久型材料,不得采用铁质栏杆。电梯轿厢内净高应不小于2.5米,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入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和相邻户门开启。

  套型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6米。住宅阳台的楼、地面均应做防水,且至少有一个阳台设置给水管和废水排水管,严禁将洗涤废水排入雨水管道,并采用能防止溢流、防涸的专用地漏。垃圾收集站(间)应设置冲洗和排水设施,冲洗给水管起端应设压力型真空破坏器或减压型倒流防止器等。(详情请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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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李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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