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祝林书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决定于7月12日8时终止7月1日21时启动的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立即投入到灾情核查和灾后重建工作中。
6月22日晚至6月28日,湖南普降大到暴雨,造成全省14个市州全部受灾。降雨在短暂减弱后,6月29日又迎来新一轮强降水,再次出现大范围严重暴雨洪涝灾情。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于6月30日17时启动省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根据灾情的不断发展,7月1日7时,响应提升至Ⅲ级,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7月1日21时,响应等级提升至Ⅱ级,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重灾市县查核灾情,帮助和指导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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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彦兵 祝林书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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