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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巡回法庭“搬”进村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戴瑾昕 贺舒婷 刘敏 编辑:康晓乔 2017-07-13 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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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红网邵阳站7月13日讯(记者 潘锦 戴瑾昕 通讯员 贺舒婷 刘敏)近日,湖南新邵县严塘镇高桥村的何某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茅草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新邵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传唤归案。考虑到被告何某英年过七旬,行动不便,加之高桥村地处偏远,为方便诉讼,该院刑事审判团队主动将法庭“搬到”了村里。

  7月10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明带领刑事审判团队,深入严塘镇高桥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七旬老人何某英涉嫌失火罪一案,被告当庭自愿认罪。

  这是2017年新邵法院正式实施法官员额制以来,由入额副院长审理的巡回审判“第一案”。

  2017年2月16日9时许,被告人何某英来到严塘镇高桥村黄家冲地段刘上明的责任田里,想将该田里的茅草清除种植玉米。12时许,何某英将茅草堆积在田中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茅草后不慎引发严重的森林火灾。

  2017年6月2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被告何某英年过七旬,行动不便,加之高桥村地处偏远,为方便诉讼,该院刑事审判团队主动将法庭“搬到”了村里。当天,十余名群众旁听了这起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审判庭上被告何某英当庭认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近年来,新邵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巡回开庭、以案释法,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打通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过去,由于院、庭长要承担诸多行政事务工作,在审判工作上主要履行业务指导和审判质量监督职能,而由其参与办理的案件数量不多。员额制改革实施后,进入员额的院、庭长都实实在在下沉到审判一线办案,走上法庭、坐堂审案,实际承担起办案任务,这不仅有利于去除行政化因素,而且对法院加强审判力量、提升案件质效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戴瑾昕 贺舒婷 刘敏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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