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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首例“微信转账”盗窃案一审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编辑:陈纲 2017-07-18 1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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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东7月18日讯(通讯员 陈应明)“打是亲,骂是爱,爸爸打110报警是救咱……”听到法官作出的从轻判决后,被告人钟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7月18日上午,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对本县首例利用微信转账实施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2017年1月18日晚,被告人钟某在其舅舅郭某家作客时,趁郭某夫妇不在家,私自使用其舅妈李某遗忘在家的手机,套开李某的手机密码,登录微信,从李某的手包中找到其身份证,然后修改了李某微信的支付密码,从李某微信绑定的建设银行卡成功往李某的微信里充值5000元,再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李某手机微信里的5000元转至钟某自己的微信账户。

  钟某的父亲发现儿子的行为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将钟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随后,钟某主动退还5000元给受害人李某,取得了受害人李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钟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父亲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将钟某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也可酌情考虑对钟某从轻处理。综合上述情况,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钟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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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应明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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