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7月20日讯(通讯员 王钢 孙华)夫妻俩结伴去自然保护区捕鱼,被抓获归案后均被判处刑罚。近日,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游某、谢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年8月至9月期间,游某、谢某夫妻俩为了补贴家用,各驾了一条小船,使用对手船的形式,相互协作,多次偷偷到汉寿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使用电网非法捕捞水产品400余斤。
2016年9月16日0时许,游某、谢某夫妇在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鱼时被公安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当场查获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160斤。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孙华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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