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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15名党员干部因拆迁控违不力被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王永红 编辑:于佳丽 2017-07-27 16: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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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州站7月27日讯(记者 王永红)今年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纪委监察局主动作为,为市委提出的“六大战役”提供纪律保障。日前,对零陵区因拆迁控违不力的1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区城管执法局南津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光明参与违规建设被问责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南津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光明,身为党员干部因利益驱动,参与违法建设,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对旧房进行改扩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胡忠文履职不力被问责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规划执法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胡忠文,作为监管人员,以形式主义对待控违拆违工作,缺乏担当意识,履责不力,对控违拆违监管工作消极应付,对辖区内违规建房监管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杨宏伟履职不力被问责

  零陵古城路网建设项目违章建筑拆迁工作中,区城管执法局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预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导致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滞后,影响项目建设整体推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杨宏伟被通报批评。

  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征地拆迁协调配合不够被问责

  全区重点项目市政广场建设过程中,因相关单位工作协调不力,组织不力,拆迁政策宣传、解释方法单一,导致拆迁工作不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项目协调小组、南津渡街道以及区拆迁办3名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批评。

  零陵古城路网建设项目拆迁中,因工作推进不力,方法简单、协调配合不够,导致路网拆迁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朝阳街道、区国土局、区房屋征收办、水口山镇、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房产局、区商改办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被通报批评。

来源:红网

作者:王永红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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