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乡7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15岁少年陶某某驾驶“三无”摩托车撞倒75岁邓某某,致邓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死亡。
事情发生在2017年7月20日20时许,15岁陶某某(男,金洲镇人)驾驶一辆“三无”摩托车沿宁乡金朱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金朱公路3KM+740M地段,撞到路边行人75岁邓某某(女,金洲镇人),导致邓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死亡。
又是一起“三无”摩托车致人死亡的事故,而且肇事司机竟是一名15岁的少年!办案警察指出,未成年人陶某某无驾驶证、未佩戴头盔驾驶,均属于违法行为。行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行人未有效避让,则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行人邓某某夜间在路边行走时也未注意安全。
在此案中,未成年人陶某某负主要责任。但由于陶某某未成年,依法不执行拘留。该事故的赔偿事宜,将由陶某某的父亲(监护人)负责。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协商调解中。
但交警特别提醒:请监管好自己的未成年孩子,切勿让其驾驶摩托,切勿让这样的悲剧重演。同时,也要叮嘱家中老人,夜间在公路上行走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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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
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必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二、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三、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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