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7月28日讯(记者 毛艺汉 袁雅琴)“如果货车在高速上超限超载,就会被记录在案,公路管理机构可将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治超工作人员介绍说。近期,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治超办对今年3月以来娄底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对货车的超载行为进行取证。7月25日,2300份行政处罚告知书从娄底发出,标志着娄底治超将施行“非现场执法”,超限超载行为将无处藏身。
所谓非现场执法,就是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远程采集数据,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发现违法现象,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事后处罚的执法模式。
记者了解到,交通部62号令第39条第二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有权调取公路收费站的车辆称重数据、照片等资料,经确认后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娄星区治超办通过对娄底各高速收费站的数据分析发现,被查处的800余台违法车辆中,现场查处率不到10%。随着路网改造的升级,公路四通八达,传统的路面治超已经不能适应治超工作的需要。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的违法对象,将按日处3%的加处罚款,并采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同时违法对象将录入交通违法失信名录,向全社会公开。
来源:红网
作者:毛艺汉 袁雅琴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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