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1966年2月,汉族,河南叶县人,出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2000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工作,曾任经济法规处副处长、经济立法处处长。2000年8月至今在湖南省工作,先后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主任、党组书记,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长,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张家界市和益阳市工作期间,突出抓好产业、城镇、基础设施、生态、民生、政府自身等“六项建设”。在产业建设方面,组织实施张家界市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六大攻坚战”,推进了旅游业“六要素”全面提质升级。着力构建益阳市“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产业建设体系。在城镇建设方面,提出和组织实施益阳市“大益阳城市圈”和“东接东进”两大战略,启动益沅桃城镇群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了“一江三路”大规模综合整治,启动资江风貌带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制定和启动实施投资达100亿元以上的益阳市干线公路建设“519行动计划”,积极配合抓好张家界市和益阳市4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在生态建设方面,重点抓好益阳市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实施大通湖、柘溪水库网箱退出、矮围拆除、采砂整治等一系列良好湖泊保护工程。在民生建设方面,提出和实施益阳市以“三化四基”为重点的精准扶贫工作举措,实施异地扶贫搬迁。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城区中小学新建和扩建计划,着力缓解张家界、益阳两市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启动益阳市“一园两中心”建设。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组织实施张家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完成益阳市城市管理体制、乡镇规划建设、环保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张家界、益阳两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放管服”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到省纪委、省监察厅工作以后,协助书记主持省纪委日常工作,重点抓好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从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两次吹响“集结号”,将换届后的市县纪委领导干部和改革后的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集中进行“大培训”。组织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素质提升年”活动。从严抓好干部选任交流。切实按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拓宽视野选用系统内外优秀干部,省市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内外交流均达到三分之一。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组织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议,指导出台监督执纪“十不准”。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32人,省纪委立案审查3人,包括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等。二是着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四风”陋习方面问题137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5人。狠抓“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3202件,退还群众资金2306.47万元。组织协调在全省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组织开展集中处置农村信访举报专项行动,基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聚焦扶贫领域,坚决纠正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假脱贫等问题。组织开展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专项整治,以及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肃问责1304人,约谈1360人。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组织协调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严重违纪案,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282件,结案7654件,处分7558人。积极推动巡视工作发挥“利剑”作用。三是积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派驻全覆盖改革。省纪委改革设立39家派驻纪检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推进市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14个市州纪委已于6月底到位,各县市区纪委在今年9月底将全部完成。全面建立健全市县巡察工作制度。全省14个市州已全部设立巡察办,县市区已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和巡察机构组建,十九大之前市县两级至少开展一轮巡察。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纪委换届,全面推行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由省纪委委派,配齐配强力量。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省公安厅厅长人选,如获通过,我将在新的领域、新的战线继续发奋工作,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公安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加强公安业务学习,尽快成为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坚决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带头廉洁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坚持刀刃向内,全面从严治警。对公安队伍中的腐败问题“零容忍”,抓早抓小,严查严处,决不手软。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来源:红网
编辑:马丽红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