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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区域和情况禁设户外招牌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露菡 罗佳玉 张可唯 编辑:李丽 2017-08-01 1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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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露菡 实习生 罗佳玉 张可唯)8月1日起,户外招牌设置要规范了。7月31日,记者从长沙市城管局获悉,市政府公布的《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将正式施行。

  《导则》明确,招牌设置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同一单位(门店)临多条道路的,可在临每条道路单位入口适合位置设置风格、大小一致的招牌。同一街道相邻建筑物招牌,其形式、体量、色彩、照明效果等应整体协调。一楼门面招牌应统一设置在门楣位置上。

  全市禁止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包括: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以外或建筑用地红线范围以外,建筑物玻璃门(窗)、玻璃幕墙、观光电梯内、建筑物楼顶。

  同时,还有几种情形不得设置招牌:利用室外的楼梯扶手、台阶设置;利用树木植物或破坏绿地设置;利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和路灯灯杆、变压器配电箱、电线杆等专用设施设置;过街龙门式户外招牌;在临街户外空间摆放可移动式户外招牌;使用LED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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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露菡 罗佳玉 张可唯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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