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实习生 周碧波 胡玲 长沙报道
60多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你见过没?7月31日,76岁的李爹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张泛黄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这可能是湖南最早的房产证呢。”李爹说。
长宽40厘米,比“湖南最早”还早
“之前报纸上说,新中国成立后湖南最早的房产证发于1953年2月28日,我这张是1952年2月发的!”李爹说,他收藏的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比“新中国湖南最早”还要早。
76岁的李爹是一名退休干警,住在长沙市天心区天鸿小区。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的地址是他老家——天心区南托街道沿江村刘家塘组,证上登记的地址为“长沙县第七区双农乡第六组”。
记者看到,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的长宽均为40厘米左右,已经明显泛黄。证件上载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的规定,确定李家6人所有土地共计可耕7坵6亩6分6厘1毫,可耕地4坵5亩6分5厘,房产共计房屋5间,基地一块均作为本户全家6人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
证件上标明土地和房产的具体位置,颁发日期为1952年2月,并有县长“于震”的签字。
保存已有65年,30年前过塑
李爹说,这张土地房产证是他父亲传给子女的,李爹是家中长子,所以由他一直保存。“父亲去世的时候,还特意交代了,千万不要弄丢了。”李爹说,30年前,他还请了测绘局的熟人过塑保存。
李爹记得,当年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他们家是贫农,与几位邻居一起分得了一个地主家的房产和土地。李爹说,地主家的房子是一个土砖房,他们家占中间的几间,房子当时就已经有了几十年历史。后来,人民公社成立,李家原来分得的耕地也变成了集体土地,李爹入城工作成了一名公安干警,并且在长沙市区分配了房产,但这张土地房产证他一直带在身边。
李爹手中的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真是湖南最早的一批“房产证”呢?
长沙县史志档案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去年的时候,他们也曾收录过一份在土改时期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其颁发时间为1952年2月。“估计是同一批的,也是最早的一批了。”长沙县史志档案局保护利用科一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曹伟 周碧波 胡玲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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