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8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梁晓亚 实习生 刘永强 赵诗雨)因怀疑坐在丈夫车上的廖某与丈夫有外遇,耒阳女子王某持剪刀去剪廖某头发,结果刺中了对方一只眼睛。近日,耒阳市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4年8月21日12时许,廖某搭乘王某丈夫的小车回家,途经耒阳市双洲高速公路出口附近时,廖某下车到超市买牛奶刚好被王某看到。王某怀疑丈夫与廖某有不正当关系,就想剪掉廖某的头发以示教训。在廖某反抗过程中,王某用剪刀在廖某头部刺了六刀,左手刺了一刀,右手刺了三刀,其中一刀刺中廖某的右眼,致使廖某右眼失明。衡阳华夏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意见为:廖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2016年11月24日,王某主动到耒阳市公安局投案。案发后,王某已赔偿廖某30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廖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并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王某赔偿了廖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廖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参考耒阳市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评估报告,对王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王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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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如 梁晓亚 刘永强 赵诗雨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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