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金锐 通讯员 邹思文)早上7点半,正是长沙早高峰的时段,雨花大队铁骑中队在韶山路砂子塘路口进行巡逻管控时,发现一台湘A牌照小车涉嫌占道违停,影响砂子塘路东往北右转车辆通行。民警通过警务通发现,该车为湖南桑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共享汽车。随后,民警依法将该车进行拖移。
8月3日中午,记者来到雨花大队铁骑中队岗亭,碰到正在处理此次事件桑德科技的工作人员和驾驶员。“我是凌晨两点发现车子抛锚,当时没有办法只能将车停在路边,想等到第二天在来修理”,驾驶员表示:“没想到早上过来就发现车了被拖走了。”由于租车人和共享汽车公司也签租赁合同,驾驶员出现违章情况都是要自行承担责任。最终因为车辆违规停车,影响交通秩序,给予驾驶员扣3分罚款100作为处罚。
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7月份以来,长沙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万余起,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772起,酒驾742起(醉驾95起),乱停车、乱变道、乱使用灯光211576起,不礼让斑马线、未遵守路口停止线规定1467起,机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驶25252起,假牌、套牌1157起,超员、超载216起,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417起,查处电动车违法18773起,其中查扣“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180起,危险驾驶立案86起,行政拘留193起。
民警提醒,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但市民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车辆负责、对交通负责,传播文明,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邹思文表示,行车时如果遇到车辆抛锚,可以及时向交警求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金锐 邹思文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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