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追回被盗走财物。
红网株洲站8月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张选果 朱宏敏 刘雨薇)流浪民工姜某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耀华锦园某单元一楼的入户大厅,趁一男子睡觉时实施盗窃,致使被害人损失2万余元。2017年8月2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姜某批准逮捕。
姜某是外地来株洲的民工,今年3月失业之后就一直在株洲流浪。6月15日凌晨,姜某在耀华锦园某单元一楼大厅准备借地睡觉时,发现另有一男子在大厅沙发上熟睡,身旁放着一个手提包。姜某顿生歹意,趁男子熟睡之际偷走手提包,并迅速逃离了现场。盗窃得手后,姜某不仅将包内手机变卖,还将包内放有的身份证及七八张银行卡洗劫一空,伙同他人将银行卡盗刷用于购买黄金首饰、香烟、手机等贵重物品,再将贵重物品典当获得赃款后挥霍一空。
检察官提醒:银行卡与身份证不要放在一起,以免被盗后,不仅不能用身份证挂失银行卡,银行卡还存在被盗刷的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张选果 朱宏敏 刘雨薇
编辑:王津 实习生 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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