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8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张贻利 舒文彬)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出狱当天便滋事,持刀砍人,随意砸车,再陷囹圄。2017年8月1日,被告人周某某被溆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周某某是溆浦县观音阁镇丁桥村村民,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入狱服刑。2016年12月22日,周某某刑满释放,当晚1时30分许吃完夜宵,周某某与朋友邓某某等人驾车经过县城牛魔王夜宵店,因受害人张某某与朋友站在路边聊天挡住其去路,周某某忿忿不满继而发生争吵,经路人劝说,双方停止争吵,离开现场。事后,周某某越想越气,认为丢失颜面,遂纠集邓某某等人返回,持刀将张某某等人砍伤,砸烂对方车辆。经鉴定,受害人张某某等4人伤情构成轻微伤,车损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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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如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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