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9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李智浔)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刑13年9个月的施某某,出狱后恶性不改,今年8月8日又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4岁的施某某,系常德市津市市保河堤镇的居民。3月13日下午,施某某化名“许某某”,谎称自己有别墅要装修,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酒店,与某装饰公司业务员邓某装模作样地洽谈着装修事宜。3月15日下午2时,施某某煞有介事地约邓某去石材厂看石材,并洽谈着合同。突然,施某某提出所带现金不够,临时向邓某临时借10000元,约好回到酒店即可归还。到了酒店前,施某某要邓某在车上等候,他去取款后即来。哪知他一去不返,并在手机上将邓某拉黑,卷款而逃。
4月8日,施某某仍化名“许某某”与网友曾某联系,谎称自己是某装饰公司老板,取得曾某信任后,分两次向曾某某共计借款11900元。得手后,施某某便将曾某拉黑,与曾某与之失联。
今年4月10日,施某某与网友吴某某入住常德武陵区一家酒店。晚上,施某某乘吴某某熟睡之机,将其手机中的3700元通过微信转到自己账上,随后又将其一台价值2204元的苹果手机盗走。
4月13日凌晨1时,长沙市公安机关在张家界一家旅行社将施某某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李智浔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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