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9日讯(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苏承)今天,省委督查室、省安委办督查组赴长沙市调查了解商品运输车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对该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16年102号明电《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的情况展开“回头看”。
吸取“9·25”“6·26”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近年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超长超宽商品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提出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的八条硬措施。各市州依此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随着时间推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重新显现 “抬头”之势。8月17日下午1时,一台“皖D”号牌的严重超长重型半挂货车进入常德市,卸下部分货物后,下午6时起,经长张高速、长沙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晚上10时从星沙收费站进入长沙市城区。直到18日凌晨1时40分左右,这辆带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才被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
省委督查室、省安委办督查组详细了解情况后,责成长沙市会同省公安交警总队等部门启动“8·17商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专项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进一步查明涉事车辆的违法行为、与登记所属运输企业的关系、在湘过境运行和被有关部门执法检查的情况,分析该严重超长违法车辆在我省境内畅通无阻的原因,提出问责意见和防范措施。
省安委办负责人表示,长沙市查获的这起典型案例表明,“9·25”事故后我省开展的商品运输车专项整治开始松懈甚至倒退,必须以此为戒、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卷土重来。长沙市是我省商品运输车辆的集散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省政府2016年102号明电要求,铁腕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苏承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