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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2名调解员因违规收费被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梁俐佳 余婧 编辑:于佳丽 2017-08-21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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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北湖分站8月21日讯(分站记者 梁俐佳 余婧)8月18日,笔者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获悉,该局于近日严肃处理了2名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调解员违规收取当事人费用的举报,2名调解员被给予解除聘用、退回人力资源公司的处理决定。

  经查,2017年7月3日,北湖区司法局驻燕泉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黄某(化名)、廖某(化名)在调处当事人纠纷时,向当事人索要调解费600元。经北湖区司法局和北湖公安分局燕泉派出所联合调查组核实,收费后,黄某、廖某各分得300元。目前,联合调查组已责令2人将收取的费用退回给了当事人。

  为切实方便群众、将人民调解服务延伸到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北湖区司法局于2015年底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人民调解员,派驻到7个城区公安派出所,为群众免费调解纠纷。此项举措实施一年多来,已免费为群众化解纠纷14669件,成功率98.1%,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黄某、廖某2人身为人民调解员,其工资福利已由区财政给予了保障,其2人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严重违反了《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第三项。且其2人在聘任之初已经接受过培训,明知收费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仍故意为之,严重违背了设立人民调解室便民、利民的初衷,损害了北湖区司法行政系统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良好形象。

  北湖区司法局经研究,决定将黄某、廖某2人退回郴州市智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其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于律己,加强自身职业操守,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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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俐佳 余婧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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