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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五个一律立案”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 作者:郑明 编辑:王津 实习生 胡红叶 2017-08-23 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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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8月23日讯(通讯员 郑明)“石门县壶瓶山镇大京竹村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7500元,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8500元、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等其他支出。今年8月,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欧高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分别给予壶瓶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祖辉及县房管局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原主任林昌望诫勉谈话的处理……”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纪委集中通报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履责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规范、有序、安全,石门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纪律要求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一是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一律立案查处,并追究村(居)党组织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联村乡镇干部、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截留挪用或贪污侵占项目资金,项目不招标、围标串标的,一律立案查处,并追究村(居)党组织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联村乡镇干部、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在涉农惠农各类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一律立案查处。四是在涉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环境不优、服务不到位、吃拿卡要的,一律立案查处。五是在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职能主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履责不到位、信访处置不到位等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一律立案查处。

  今年来,石门县集中开展了3轮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累计抽查贫困户832户、结对帮扶责任人241人,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问责追责力度,其中立案审查67件,给予组织处理35人,下发通报5期,对1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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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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