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8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永强 通讯员 曾妍)近日,湖南高院部署开展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向院机关各党(总)支部,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
此次清理整治对象包括: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干警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机关干警。清理整治内容包括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涉小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等经营性活动。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执纪,建立长效机制。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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