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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驾车发生事故 新司机成“马路杀手”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刘雨薇 黄小平 李娟 编辑:康晓乔 2017-08-30 1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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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8月30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刘雨薇 黄小平 李娟)在实习期内驾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17年8月17日经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天元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才拿到驾驶证4个月,尚在实习期内的赵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某路段行驶至人行横道内,在转弯时与沿人行横道正常步行过马路的行人戴某相撞,继而推着戴某前行。后又与正常行驶在对向车道的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戴某受两车夹撞而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株洲市天元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赵某驾车在人行横道处遇行人未停车让行,且与被害人碰撞后因惊慌而操作不当,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赵某共计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8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随着小型客车逐渐普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几率不断上升。其中,一些事故不乏是因实习期内新手驾车未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且在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操作不当所导致。“新手驾车上路因缺乏经验,更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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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刘雨薇 黄小平 李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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