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获残疾男子无证酒驾。
红网株洲站8月30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胡胜兰)26日晚,湖南株洲石峰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响石广场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当晚,查获一名右臂缺失的残疾男子饮酒驾驶。经查,男子竟然无小车驾驶证、驾驶的面包车未年检、未购买保险。
当天晚上20时左右,一辆湘C牌照的面包车驶入交警的视线,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是一名缺失右臂的残疾人。在对男子进行询问时,男子不仅现场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民警还从其身上闻到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名男子姓陈,自称车子是朋友的,当天晚上开车去送货。陈某称,他平时驾驶面包车都使用三挡起步,行驶过程中无法换挡,转弯时只能踩下离合器和刹车。
眼看将要被处罚,情急之下,男子说自己是残疾人士,希望民警“关照一下”。“残疾人也需要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不能无证驾驶。”民警严肃批评了陈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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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关于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要求,除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外,身体四肢和躯干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学车。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胡胜兰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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