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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学生一时糊涂犯法 检察官用心帮教助其考上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向益靖 余颖 编辑:陈雪骅 2017-08-31 2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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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考上大学的三名学生来到雨花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对他们的关心。

  红网时刻长沙8月31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向益靖 余颖)“检察官阿姨,我们都考上大学了,谢谢您。特别感谢您这几个月给我们的关爱、鼓励和鞭策。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好好做人。”8月30日,由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三个小伙子相约来到该院检察官张明秀的办公室向她报喜,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9日晚,小谭、小游、小周在网吧商量一起到长沙市雨花区某中学教室盗窃财物用于自己日常开销。12月13日晚,三人窜至长沙市某中学后门外,小谭来到教学楼一间教室,在教室讲台旁的桌子上盗窃了一台正在充电的mp4,之后又来到另一间教室,在教室讲台旁的桌子上盗窃了一台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686元)。得手后,小谭从学校大门离开,后在一家网吧与小游和小周碰面,小谭将所盗的手机和mp4交给了小游。12月14日中午,小游与小周一起将所盗手机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手机店。所得赃款由小游分得100元,小周分得400元,其中300元由小周转交给小谭。当天晚上,小周还没来得及把钱交给小谭,三人就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2017年4月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犯罪时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且都是高三在校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只是一时糊涂才犯了错误,被盗手机也已被追回,从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决定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

  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雨花区院的检察官们继续对小谭、小游、小周进行跟踪帮教,多次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调整好心态,积极备战高考。在检察官的鼓励下,原本已经自暴自弃的三人不再沉迷网络,开始主动学习。家长们很欣喜地向检察官反映,孩子们有了很大的变化,非常珍惜这失而复得的学习机会,开始刻苦学习,并且愿意跟父母交流谈心了。

  今年6月,小谭、小游、小周如期参加了高考。8月,三人均如愿收到了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向益靖 余颖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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