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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溺亡,两少年盗走手机逃跑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萌萌 李兵强 邓娅玲 编辑:徐丹 2017-09-14 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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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9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萌萌 通讯员 李兵强 邓娅玲)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未成年被告人廖某在庭审最后陈述时哭着说。近日,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人廖某的犯罪档案进行了整理封存。

  这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一审以廖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庭审当日到期),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据了解,廖某今年刚参加完中考,以900分的优异成绩考上高中。9月5日,廖某终于回到校园上课。

  2016年7月27日,被告人廖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与刘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肖某、梁某在涟水河边游泳时,肖某、梁某溺水身亡。廖某、刘某回到岸边,非常害怕,于是两人商量找点钱到外面躲躲。两人分别从两个死者衣物里拿走两台手机,并从涟源市坐车到娄底市,将其中一部价值1247元的VIVOV3手机以300元典当。8月9日,廖某在其母亲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2017年9月4日,娄底市中院对廖某盗窃案进行了圆桌审判,并作出上述判决。为了让廖某放下包袱安心上学,办案检察人员多次与学校沟通协调,将廖某从涟源市转学到娄底市城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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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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