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4日讯(记者 彭双林)日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对涉及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八个方面的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明确细化。
《通知》明确,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支出。
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继续实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政策。
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继续对参加“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学员给予学费补助。
继续对入读湖南省技工院校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实训补贴。
将服刑和戒毒人员继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范围。
明确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除财社〔2015〕290号文件规定的五类人员外,其他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小微企业创办者,有创业意愿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含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均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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