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山县检察院四项举措助力诉讼效率提升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旷巍 赵志平 编辑:刘威成 2017-09-27 11:52:3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9月2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旷巍 赵志平)9月26日,红网时刻记者从湖南省衡山县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衡山县检察院共受理公诉类案件151件222人,较去年同期上升85%,案件审结率为82.90%,较去年同比上升20.11%,案件审结率跃居衡阳市检察系统第一名,且无一例无罪和撤诉案件发生,办案效率实现质的飞跃。

  明确办案主体,确保办案人权责统一。员额制改革实施后,衡山县检察院迅速确定4名员额检察官,并各自组成办案组承办公诉类案件。为实现将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执法办案“一线”的目标,该院还结合上级院有关精神迅速推行轮案机制,明确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指标,定期通报员额检察官(尤其是具有员额检察官资格的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实施目标管理考评等。同时,为解决司法体制改革后,公诉部门办案压力骤增等问题,该院明确要求其他部门工作量相对较少的员额检察官定期办理公诉案件。通过上述机制,该院入额的所有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已全部“回归”一线业务岗位,较好地践行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依法办案理念在该院蔚然成风。

  严把受理分案,确保公诉办案工作顺利开展。该院进一步明确了公诉部门内勤职责,公诉部门结合历年办案实际,制定出《常见的16种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及注意事项》,作为公诉部门内勤会同案管部门考核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材料的依据。就案卷材料不全、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等明显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坚决不予受案。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快审机制办理,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

  及时办理案件,严格控制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为提高诉讼效率,该院公诉部门办案组严格按照审查起诉期限法定要求,从“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两方面控制审查起诉期限。如对可补可不补的证据,和可以在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内补充的证据,尽量不启动补充侦查程序进行补充;对需要退补的案件,不得延期;对一次延期的案件不得退补;对一次退补后的案件不得再延期;对于确需一次退补的案件,从严掌握适用条件,加强退补说理;特殊情况下,需二次退补或不按规定延期的,报检察长审批后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扣分项目等。据统计,该院一次退补率由2016年上半年的57.45%下降至今年同期的46.86%,二次退补率由去年上半年的44.68%下降至今年同期的14.98%。同时,该院还细化了案管部门对赃款赃物保管的工作流程,确保案件赃证物流转工作与诉讼进程同步正常运转。

  全面消化积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办案任务。该院公诉部门各办案组自觉加班加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审查速度,及时办理、消化积案。在消化积案过程中,该院要求员额检察官积极转变证据审查意识,对部分案件中关键证据,杜绝“等、靠、要”的消极思想,自行主动联系,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调取。与此同时,该院要求办案组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科学安排出庭、提讯、撰写审查报告等工作,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科学部署,提升公诉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公诉办案工作任务。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旷巍 赵志平

编辑:刘威成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9/27/90146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