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8日讯(通讯员 卢季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9月27日,汝城县纪委通报了2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一、土桥镇水利管理站站长邓燕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
邓燕庄在担任土桥镇水利管理站站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土桥镇文革渡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仅于2013年9月23日向其分管领导进行了口头汇报,此后,既未按照分管领导的要求向相关部门反映文革渡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事实,亦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2014年4月11日,土桥镇中心校学生何某在文革渡槽的第二根柱子处玩耍时,渡槽槽身突然断裂,何某被断裂的槽身砸死,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邓燕庄对此起事故负有管理直接责任。
2014年6月30日,邓燕庄被汝城县人民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9月26日,邓燕庄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二、马桥镇政府山店江电站站长宋宏兵工作失职的问题
宋宏兵在担任马桥镇政府山店江电站站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财务监管不力,对电站会计曹永顺侵吞公款118975元一事负有管理直接责任。
2017年6月30日,朱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卢季轩
编辑:唐韵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