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通讯员 陈暄)长沙新建住宅开发项目1200户以下宜配建托儿所,1200户以上的应配建幼儿园……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为《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配置规定》)的配套实施意见,将于10月1日起与《配置规定》同步实施。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方面,长沙第一次系统提出相关标准,目前此项工作尚没有国家上层相关规定,属于为数不多的开展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城市之一。
《意见》在配置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站)的基础上,增加了文化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施功能,且社区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由过去的500平方米-800平方米提高到了1000平方米-1400平方米。
《意见》还考虑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需求,加强了新建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商业的业态引导。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陈暄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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