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因害怕被逮捕,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张某逃到外地打工,直到日前才投案。那么,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韶山法院认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据悉,张某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张某属于醉驾。随后,他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担心被逮捕,逃至外地打工。今年1月16日,公安机关将张某列入网上追逃名单。8月24日,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张某不属于自首,但在潜逃后能主动归案,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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