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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紧缺急需人才最高奖50万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郑孟君 周祎 编辑:李丽 2017-10-24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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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缺急需人才最高奖50万

  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及长沙工匠铸造工程细则出台

  什么是紧缺急需人才?如何打造“长沙工匠”?

  从6月《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出台,到8月长沙“人才新政22条”首批细则(办法)落地,再到第二批实施细则(办法)的面世,长沙的人才战略逐步在落实。

  根据此次出台的细则,对于紧缺急需人才,最高奖励50万。对于在长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郑孟君 通讯员 周祎 长沙报道

  日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和《“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上述文件提出,长沙将每年认定一批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根据人才类别,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贴。

  每年定期发布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

  根据长沙提出的“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未来五年将引进培育2000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什么是紧缺急需人才?有什么政策支持?根据《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紧缺急需人才是指2017年6月21日之后,来长沙创新创业,为长沙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社会民生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人才。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4月将定期编制发布《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的依据。对于新引进的、所从事岗位在当年度《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内的人才,将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例如,在市级层面,突出长沙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每年认定一批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同时,各国家级园区、区县(市)可参照细则,根据本区域人才需求情况,制定配套的紧缺急需人才支持政策。

  首套房不受户籍和社保缴存等限制

  除了紧缺急需人才,“长沙制造”呼唤大批高水平的“长沙工匠”。长沙“人才新政22条”提出要实施“长沙工匠”铸造工程,未来五年,重点在先进制造领域培育引进15万名技能人才、3万名高技能人才。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工匠”铸造工程面向在长沙市工作,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证书的技工。其中,高技能人才是获得一至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根据此次出台的《“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职业技能晋级奖励的对象主要是两大类,即从市外新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和市内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的职工,奖励的标准为高级技师5000元、技师2000元。

  参加技能竞赛的获奖者也能获得配套奖励。例如,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竞赛活动,对获奖者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

  根据细则,对于在长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长沙工匠晋级奖励申报条件

  新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需是2017年6月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到,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2017年6月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紧缺急需人才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01

  在长工作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

  02

  从事岗位需在其申报当年度发布的《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内

  03

  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D类人才标准要求

  申报单位

  人才所在企业或市属高职以上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

  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

  计划办好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

  此次出台的长沙“人才新政22条”第二批细则办法中,提出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为长沙市的企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也能获得奖励。

  据悉,凡是长沙市管全日制学制2年(含)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已在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注册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如果每年度累计向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输送100人(含)以上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级(含)以上技工,按每输送一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五年,长沙将办好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同时,依托长沙市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创办1所以上新型技师学院。

  人才新政进入全面落实兑现阶段

  “我们是真心引才,诚意引才。”10月23日上午,长沙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刘怀彧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长沙“人才新政22条”第二批10个细则办法正式出台,意味着新政进入了全面落实兑现阶段。

  “就这次集中出台的10个配套办法来说,改革创新是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刘怀彧介绍,其中涉及到向用人单位放权、全过程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全方位服务人才工作生活等方面。长沙市卫计委人事处处长罗权球介绍,卫计系统是此次新政首当其冲的获益者之一。“新政里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为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罗权球说,以前,有的高层次人才因为年龄偏大、职称偏低,受到政策的限制。现在政策实施后,条件放宽了,“我们有更多的自主权来引进高层次人才。”

  除了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此次出台的《长沙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规定,A、B、C、D类人才凭长沙人才绿卡可享受出入境服务,海关通关便利,机场、高铁站、火车站贵宾服务以及购房、子女入学等服务。

  “A、B、C、D类的差别不大。”长沙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余万贤说,以子女入学为例,“A、B、C三类可以在全市按照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而D类人才则区县内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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