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一周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程赴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沿着早期共产党人的足迹,探寻我们党的精神基因。(2017年11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一个大党诞生于一条小小红船。”红船成为中国革命源头的重要象征。那么,什么是“红船精神”呢?2005年6月21日,在庆祝建党84周年前夕,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一文,首次提出“红船精神”,并对其进行了阐释,他把“红船精神”概括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着新班子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和南湖红船,为全党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直抵灵魂的党课。“红船精神”凝结着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体现了我们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是我党劈波斩浪的精神明灯,是我党奋勇前进的精神支柱。
“秀水泱泱,红船依旧;时代变迁,精神永恒。”党的十九大,发出了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伟大号召。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不变。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纪检人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红船精神”,不断地从中汲取前进的动力,当好党的“护林员”。
“红船劈波行,精神聚人心”。践行“红船精神”,当好“护林员”,就要高举创新的大旗,争做创新的弄潮儿、先行者。“红船精神”首要的就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靠的就是吃“改革饭”、走“创新路”,中纪委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红船精神”,当好“护林员”,就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实干、抓好工作落实。首创、奋斗、奉献都凝聚着一个“实”字、彰显着一个“干”字。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都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面临的都是硬仗、攻坚战,我们纪检人必须敢于动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敢于出招,树立“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船红天下,万众跟党走”。践行“红船精神”,当好“护林员”,就要始终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我们纪检人“打铁必须自身硬”,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多取“前车”之鉴,多读“悔恨”之言,多思“贪欲”之害,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秉持“红船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当好党的“护林员”。(龚平生)
来源:红网
作者:龚平生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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