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9日讯(通讯员 朱纪宣)近日,株洲县通报了1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株洲县环卫处垃圾转运站站长黄龙美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2012年6月,黄龙美与人投资合伙开办了“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由黄龙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占股份40%。2017年1月,该公司承接一批铁路配件加工业务,总价170万余元。该公司在完成加工并结清相关款项后,黄龙美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将“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纪宣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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