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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基层就业学费有补偿 最高三万等你来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婷 李彬 彭英栋 张建华 编辑:唐韵 2017-11-10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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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0日讯(湘西分站记者 彭婷 通讯员 李彬 彭英栋 张建华)“系统中可以查到你的申请,准备的相关资料比较完备,请你再仔细核对一下自己的银行卡,我们将及时给你办理好。”11月8日,在湘西州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前来咨询和办理的高校毕业生络绎不绝,工作人员正在有条不紊的逐一审核、校对、盖章。

  据湘西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2017年贫困地区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工作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受理地点为全州8县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费补偿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财〔2016〕1号)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而给予的学费补偿政策。

  学费补偿的对象范围为:在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当年毕业当年就业)毕业生,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其就读的学费由财政补偿。补偿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连续补偿3年。

  本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准备好申请表、工资收入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及指定的银行卡账号等其他申报材料,登录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址http://xfbc.hnedu.cn/BCBM/login)学生端口,如实填写好相应信息及上传相关图片进行网上申报,并申请补偿的纸质材料及时报送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面审核。往年已通过审核申报的,今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要高校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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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婷 李彬 彭英栋 张建华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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