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涂定平 戴思锦)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环保停建决定案件,并对两名违法人员分别执行3日和5日行政拘留。
今年4月,茶庵铺镇三元潭村唐某在无环保相关手续、也未建立任何污染设施情况下,私自开办废旧轮胎炼油厂,县环保局向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并多次督促整改无效。10月19日,县环保局再次对其检查时,发现该厂拒不执行环保停止排污决定,仍然继续生产排污。
今年10月,茶庵铺镇太平铺村龙某未经允许私自开办废旧轮胎炼油厂。该厂自经营以来无环保相关手续,也未见任何相关污染设施,10月10日,县环保局向其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10月19日,再次对其检查时,发现该厂拒不执行环保停建决定。
11月3日,桃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受理县环保局移送以上2起案件后,立即部署警力展开调查,在查清违法事实后,依法将唐某昭、龙某荣治安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涂定平 戴思锦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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