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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实行工作日因私晚餐饮酒报批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韩纪轩 编辑:唐韵 2017-11-17 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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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7日讯(通讯员 韩纪轩)11月14日,常德市汉寿县出台《关于进一步重申三项工作纪律的通知》,对“严禁工作日饮酒”作出新的规定,此规定的出台,是在上级关于“禁止公款饮酒、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规定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拓展,是汉寿县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又一有效举措。

  《通知》规定,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得饮酒,尤其是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不得以私人带酒或自费买酒为由借机饮酒;因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活动晚餐需要饮酒的,必须在当天下午五点之前向县纪委报批;因私晚餐需要饮酒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街道)区党政正职必须在当天下午五点之前向县纪委报批,各单位班子成员、一般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批。为确保该项规定落到实处,汉寿县纪委将加大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凡违反规定者,一律给予组织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重大事故的,将依纪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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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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