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李慧 报道
近日,《2017年度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为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方案》提出,本年度特护期内力争长株潭三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方案》明确,2017年12月底,按照国家要求,淘汰剩余黄标车;遇重度污染天气时,禁止黄标车在城市建成区中行驶。
与此同时,根据《方案》,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的各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栏、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垃圾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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