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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诫勉谈话96人

来源:红网 作者:徐敏 编辑:康晓乔 2017-11-23 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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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23日讯(通讯员 徐敏)今年来,湖南汉寿县纪委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对96名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其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75人、乡镇21人。

  汉寿县纪委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敲打,防“大病”于未萌,汉寿县实行诫勉谈话告知制度,诫勉谈话后要制作《诫勉谈话告知书》,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确保诫勉谈话与年终考评考核挂钩。

  下一步,汉寿县将出台关于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谈话提醒工作的正式规定,对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类型进一步予以规范,绘制谈话流程图,明确谈话人、谈话对象、谈话程序、谈话内容以及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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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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