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3日讯(通讯员 杨琦)近日,湖南省津市市印发了《领导干部参与项目建设、向上争资、招商引资履职纪实监督实施方案》,为全市抓好项目建设、向上争资、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大力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常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推动津市干部凝心聚力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干部履职情况监督,变“听广播”为“看直播”。
《方案》明确履职纪实监督对象为参与项目建设、向上争资、招商引资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主要包括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并将严格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和《湖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湘办发〔2015〕16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建立纪实档案、季度提醒、跟踪函询、诫勉谈话等形式开展工作,将履职纪实监督与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督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杨琦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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