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4日讯(记者 张英 实习生 唐亚琴 通讯员 王丽容)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办发﹝2017﹞29号),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扩大就业,日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向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予以明确。政策内容具体如下:
对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支持各地优先将其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选址确有特殊性,无法在现有允许建设区范围内选址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在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时,优先考虑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产业发展项目。对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重点项目,支持其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使用省级计划。
优先安排增减挂钩指标,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于使用易地扶贫搬迁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报批用地的产业项目,其税费政策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36号)落实。
将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产业发展项目全部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踪,简化审批资料,优先审查报批。
鼓励企业使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唐亚琴 王丽容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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