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5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阎俊 谭力嘉)今年以来,株洲市烟草部门、警方均收到群众报案,称买到假烟。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侦大队梳理了投诉比较集中的几个批发部,暗中进行调查。在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摸排后,株洲警方联合市烟草局摧毁了这支售卖伪劣卷烟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收缴伪劣卷烟3000余条,涉案价值100万余元。
王某在芦淞区经营一个烟酒批发部,今年,在做生意期间认识了来自河南的肖某和张某。肖某和张某平时做倒卖假烟的生意,并且肖某还曾经因倒卖假烟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肖某并未收手,浸淫该行当多年、自诩为专家的他认为,现在有些假烟确实制作得非常逼真,不但包装可以以假乱真,而且味道也尝不出来。
认识王某之后,肖某和张某拿了几条假香烟在王某店里,提议王某可以将烟真假混卖“试试水”。王某接受了提议,在真假混卖期间,没有接到过投诉,于是几人便开始了深度合作,在株洲地区租赁了3处存货仓库,集中分销到各处。
芦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罗斌介绍,在王某自认为这生意做得很“顺利”之后,她将儿子、亲家等亲戚都拉入了假烟售卖的生意中来,并让周边的小商贩一起贩卖假烟。“他们先从福建上线吴某处购买假烟,然后通过物流或的士运送,将假烟分销给长沙、宁乡、株洲的下线王某、廖某、郑某,从中非法获取利润。”
民警通过长期的观察,最终确定了臧某、袁某为首的假烟贩卖团伙。11月22日,株洲市公安局联合市烟草局将这伙售卖伪劣卷烟的团伙一网打尽。
民警提醒,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任何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草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市民在购买贵重商品时,尽量到正规店铺去购买。对于售价远低于市面价格的商品,应该要提高警惕,不要因小失大。”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阎俊 谭力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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