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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412个村成立监督委员会 规范村级财务

来源:红网 作者:十千 编辑:杨滋 2017-11-26 14: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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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26日讯(通讯员 十千)近日,常德市桃源县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突破口,实施“四五六”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法,有效控制了村级财务不合理开支,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腐败行为发生。

  落实“四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要求各村真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按时组织召开民主理财会议,重点审查村级财务收支真实性、合理性,每次理财结束,及时将本村财务发生情况记录在监督记录本上,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逐一签字认可后上报村财办。财务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和报帐相关规定,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村级阶段性工作、重点工程项目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支出情况形成专帐,到村财办报销、记帐,并将报帐情况在村内公开栏进行公示。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及时有效化解当前的村级债务,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级财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会同村“两委”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严格执行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新增2000元以上的村级债务须报乡镇批准。坚决杜绝无故举债现象的发生。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围绕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摸清村级“三资”底数,定期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及毁损的集体资产,按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执行“五不准”。不准无据收款。村集体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款、村内共同生产分摊费用、集体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等款项时,必须由村级财会人员经办,使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制式的收款收据,不得无据收款。不准坐收坐支。各村组集体向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收取的款项,一律由村组财会人员经办,其他村组干部不得经手;以现金方式收取的款项必须在10日内上缴村财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代存,不准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超额备用。村级备用金余额不得超过3000元,备用金用完后,村报账员凭发票依程序到村财办报账,支取现金。不准违规报账。村级报帐员定期按规定整理有效的支出原始凭证,再按要求填写支出审批单,经各级审签后到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报账。不准过时报账。要按乡镇统一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帐,并做到一事一报。

  坚持“六统一”。统一代管资金。村级发生的各项收入或支出,统一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代管。各村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各项收入上交到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统一实行电算化。村级帐目由社会事务管理站统一实行电子记帐;各村定期将村现金日记帐与电子帐的期初期末余额核对,确保帐帐相符。统一账前审核。全县412个村(居)统一成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监督委会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级监督委会严格按照民主理财、财务审批等制度,每一笔费用开支、每一张费用发票都要进行认真审核,并盖上监督委会印章,3名监督委员均签字。统一公布账目。及时将农村“三资”清理情况、各村报帐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真实、全面、准确公开;按照县纪委统一制定的公开格式,规范完整的公开内容信息。统一奖惩办法。严格遵守村财乡镇管村级绩效考核细则,认真落实考核奖惩。统一监督检查。乡镇纪委组织乡镇财政所和社会事务管理站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村级绩效考核和村级“两委”主要负责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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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千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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