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 实习生 彭思瑶)11月27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须知》(以下简称《须知》)。《须知》明确,即日起,预约采用实名制,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有共有人的,由其中一名权利人预约,其他共有权人不能重复预约。每个预约号只能预约一种业务,且只能办理与预约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如需办理其他业务,需另提交申请。
目前,已暂时开通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含部分抵押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预约。预约业务优先办理,预约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按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受理网点。
不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办理业务的,需于预约办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失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须知》规定,取消预约的权证一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取消预约两次的,从第二次取消预约起半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失约一次的权证两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失约两次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从第二次失约起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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