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通讯员 谢娟)今年以来,津市探索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月报制度,问题线索移动机制不断理顺,反腐败力度持续提升。
据统计,2017年1月以来,津市纪委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2名,公检法向津市纪委移送违纪线索46件,津市审计局向纪委移送违纪线索5件;在92件立案案件中,案件来源为公检法等机关移送的22件,占比23.9%;案件来源为审计中发现的有2件,占比2.2%。
今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信息获取机制,努力实现执纪执法信息共享。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汇报、通报和移交案件线索、案卷材料和案件查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按照《办法》加强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通报移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移送条件、内容、时限、程序、责任及文书等内容,使移送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来源:红网
作者:谢娟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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