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对于有害垃圾怎么处理,还应该有更明确的要求。”11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三审稿),几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都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以保证办法实施后能真正落到实处。
办法三审稿规定,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其中,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同时,三审稿还规定,对于可回收物的处理,产生主体可以自行运送,也可以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另外,有害垃圾设立专门场所或者容器,对不同品种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标志,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于有害垃圾处理的问题,在法律法规里要提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德伟认为,像手机、电脑、电池这些电子产品,现在很多时候都跟别的垃圾混在一起,不会分类。而且,一些冰箱、电脑之类的电子产品,报废后流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他建议,要建立“谁生产、谁销售、谁回收”的回收网络。“现在产品有销售网络,也要有回收的网络。像现在有些手机可以以旧换新一样。”
另外,向德伟还认为,要在加大企业责任的同时,提升个人的环保意识。“现在已经有企业专门做回收,我也特别观察过,有一次他们打开回收箱,我去看,里面回收的量还是很少。”他认为,要向个人强调,对有害垃圾单独处置。“如果老百姓没有这个意识,不强化责任,就会随便乱扔。”
三审稿中,分别对矿山固废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规定。但是,列席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君耀认为,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时间界限,“执行很难,尤其在区县”。他认为,如果没有明确的执行时间规定,很有可能“就是马拉松”。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妮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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