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3日讯(通讯员 鼎纪宣)“自己生在了一个好时代,感谢你们,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双桥坪镇居民王某,从区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到4万元司法救助款时激动地说。
此前,王某作为原告,在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中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付清赔偿款17万余元。由于被告在执行阶段资产有限,而原告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养,且案件发生后丧失部分劳动力。鼎城法院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1万元司法救助,并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款3万元。期间,区纪委驻区法院纪检组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确保司法救助款项“有的放矢”,“雪中送炭”。
近年来,鼎城区法院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化解矛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秉承“主动、规范、多元、阳光”的司法救助理念,切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纪检组进驻后,更是积极介入,依法监督,确保司法救助资金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实效。“做好司法救助纪检监督工作,既是彰显人文关怀,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得到司法救助;也是规范法院工作,帮助工作人员规避廉政风险”区纪委驻区法院纪检组组长王爱政介绍,一方面,纪检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认真核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资金开展司法救助;另一方面,纪检组坚持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受助后的情况,通过联系救助人上户走访、对本人及当地社区、村委会电话回访等方式,确保司法救助资金落到实处。
至今年10月,鼎城区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24笔,上级部门审批到位救助金17笔,共计41笔57万余元,救助55人次,让广大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红网
作者:鼎纪宣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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