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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涉毒人员无证驾驶和吸毒驾驶 长沙交警通报两起涉毒驾驶案例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李晓玲 2017-12-04 09: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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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整治涉毒人员无证驾驶和吸毒驾驶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冬春攻势”行动展开,长沙交警通报两起涉毒驾驶案例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肖强)目前,长沙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全面启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冬春攻势”行动,紧盯重点人员安全隐患,针对涉毒人员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通过大数据研判、视频导侦等高科技手段,接连查获涉毒人员无证驾驶和吸毒驾驶的违法行为。

  12月1日下午1时50分左右,机动大队民警视频巡查发现湘A5R2*K驾驶人有涉毒驾驶嫌疑。“通过车辆行驶轨迹分析及指挥中心视频导侦,当日下午2时许,民警在人民路韶山路口将该车拦截。”据办案民警介绍,该车驾驶员2014年曾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并实施社区戒毒,其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交警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12月2日,长沙公安交警发现车牌号为湘A3QT*2的小车驾驶员有涉毒嫌疑。机动大队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和近5个小时的蹲守,于当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在南湖路长坡路口附近将该车查获。“经过检测,驾驶员罗某某近期吸食过K粉,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罗某某也承认自己的毒驾行为。目前,车辆已被依法扣留,涉毒人员将被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机动大队民警介绍。

  据了解,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机动车驾驶员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员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民警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被注销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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