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5日讯(通讯员 张胜君)今年以来,为强化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津市市财政局以“三个规范”为抓手,严把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关。
规范资金管理制度。津市财政局按照财社【2011】88号和湘财社【2011】27号等文件规定,制订下发《津市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整合范围、拨付时限、资金使用报账和部门职责。
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一是统一资金发放渠道。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惠民一卡通”系统进行集中发放。二是严格资金代领程序。代领须由本人签字并经村、镇同意,报财政部门批准。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发放一批”的方式,资金在房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打卡发放。
规范资金监督检查。一是实地核查。联合有关部门现场实地核查,深入镇村严格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二是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杜绝乡村两级干部挪用危改资金,虚报冒领危改资金,非贫困对象享受危改资金的现象,确保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截至目前,2017年津市累计投入危房改造资金1009.5万元,共396户贫困户受益,真正让危房改造资金落到贫困户的手中,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惠民效益。
来源:红网
作者:张胜君
编辑:唐韵 实习生 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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